Thursday, November 19, 2020

金剛般若論。無着

無著菩薩造

隋南印度三藏達磨笈多

 

出生佛法無與等,顯了法界最第一,金剛難壞句義聚,一切聖人不能入。

此小金剛波羅蜜,以如是名顯勢力,智者所說教及義,聞已轉為我等說。

歸命彼類及此輩,皆以正心而頂禮,我應精勤立彼義,解釋相續為自他。

 

成立七種義句已,此般若波羅蜜即得成立。

七義句者:

    一、種性不斷,

    二、發起行相,

    三、行所住處,

    四、對治,

    五、不失,

    六、地,

    七、立名。

 

【一】

此等七義句,於《般若波羅蜜經》中成立,故名義句。

  於中,前六義句顯示菩薩所作究竟,

        第七義句顯示成立此法門故,應如是知。

  此般若波羅蜜,為佛種不斷故,流行於世。

  為顯此當得佛種不斷義故,

  上座須菩提最初說言「希有,世尊!云何如來以第一善攝,攝受所有菩薩摩訶薩也」如是等。

  於中,

    善攝者,謂已熟菩薩,於佛證正覺轉法輪時,以五種義中菩薩法而建立故。

    付囑者,彼已得攝受菩薩等,於佛般涅槃時,亦以彼五義如是建立故。

  此善攝、付囑二種,顯示種性不斷

 

【二】

發起行相者,

  如經「云何菩薩應住」如是等。

    應住者,謂欲願故。

    應修行者,謂相應三摩鉢帝故。

    應降伏心者,謂折伏散亂故。

  於中,

    者,正求也;

    者,為所求故作心思念也。

    相應三摩鉢帝者,無分別三摩提也。

    折伏散亂者,若彼三摩鉢帝心散,制令還住也。

      第一者顯示攝道,

      第二者顯示成就道,

      第三者顯示不失道。

 

【三】

行所住處者,

  謂彼發起行相所住處也。此復有十八種應知,

  所謂:

    一、發心,

    二、波羅蜜相應行,

    三、欲得色身,

    四、欲得法身,

    五、於修道得勝中無慢,

    六、不離佛出時,

    七、願淨佛土,

    八、成熟眾生,

    九、遠離隨順外論散亂,

    十、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,

    十一、供養給侍如來,

    十二、遠離利養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等,

    十三、忍苦,

    十四、離寂靜味,

    十五、於證道時遠離喜動,

    十六、求教授,

    十七、證道,

    十八、上求佛地。

  是為十八種住處。

 

於中,菩薩應如是住,

  為滅度一切眾生故,發心已,於波羅蜜等中相應修行;

  為得如來色身法身故,發生樂欲,應遠離證道中障礙心;

  離慢等喜動等心已,

  為證道故,應求教誡,然後得彼證道

  自此已上,皆求佛地

  此等如是次第相續。

 

於中,

  發心故,經言「此菩薩應生如是心」等。

  波羅蜜相應行故,經言「菩薩不住於物,應行布施」等。

  為欲得色身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應以相具足見如來不」如是等。

    法身復有二種,謂言說法身、證得法身。

      證得法身,亦有二種,謂智相、福相。

      言說法身者,謂修多羅等。

  為欲得此法身故,經言「世尊!頗有眾生,於未來世」如是等。

      於不顛倒義想是為實想,應知如言執義,彼非實想。

  為欲得智相法身故,經言「有法如來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」如是等。

  為欲得福相法身故,經言「若此三千大千世界」如是等。

  為修道得勝中無慢故,經言「須嚧多阿般那頗作是念」如是等。

  不離佛出時故,經言「有法如來於然燈所」如是等。

  願淨佛土故,經言「須菩提!若有如是言:『我成就莊嚴國土』」如是等。

  成熟眾生故,經言「須菩提!譬如有丈夫」如是等。

  遠離隨順外論散亂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若恒伽河所有沙,復有爾許恒伽河」如是等。

  為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故,經言「須菩提!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地塵」如是等。

  為供養給侍如來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應以三十二大丈夫相見如來應正遍覺不」如是等。

  遠離利養疲乏熱惱於精進若退若不發故,經言「須菩提!若女人若丈夫捨恒伽河沙等身」如是等。

      於中,身有疲乏,心有熱惱,以此二種,於彼精進若退若不發。

  忍苦故,經言「若如來忍波羅蜜」如是等。

  離寂靜味故,經言「須菩提!若女人、若丈夫於此法門受持」如是等。

  為證道時遠離喜動故,經言「世尊!云何菩薩應住」如是等。

  求教授故,經言「有法如來於燃燈如來所,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如是等。

  證道故,經言「須菩提!譬如丈夫,妙身大身」如是等。

      於中,妙身者,謂至得身成就,身得畢竟轉依故。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大身者,一切眾生身攝身故。

  自此已上皆求佛地。應知彼佛地

 

復有六種具足攝轉依具足,所謂:

  國土淨具足,

  無上見智淨具足,

  隨形好身具足,

  相身具足,

  語具足,

  心具足。

    彼心具足中,

    有念處、有正覺、有施設大利法、有攝取法身、有不住生死涅槃、有行住淨

      應知此行住淨中,復有威儀行住、有名色觀自在行住、有不染行住

      應知此不染中,復有說法不染、流轉不染應知。

 

  國土淨具足故,經言「須菩提!若菩薩如是言:『我國土莊嚴成就。』」如是等。

  無上見智淨具足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有肉眼不」乃至「若此三千大千世界」如是等。

  隨形好身具足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應以色身成就見如來不」如是等。

  相身具足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應以相具足見如來不」如是等。

  具足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作是念『我說法』耶」如是等。

  具足

  念處故,經言「須菩提!非眾生,非不眾生」如是等。

  正覺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頗有法如來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」如是等。

  施設大利法故,經言「復次,須菩提!三千大千世界中,所有須彌山」如是等。

  攝取法身故,經言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應以相具足見如來不」如是等。

    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可以相具足,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?莫作是念」者,

      此義明相具足體非菩提,亦不以相具足為因也,以相是色自性故。

  不住涅槃故,經言「須菩提!如是念:『發行菩薩乘者,有法說斷滅』耶」如是等。

  不住流轉故,經言「須菩提!菩薩於福聚,不應受,不應取」如是等。

    受者,說有故。

    取者,取彼道故。如福聚及果中,皆不應者。

行住淨中,

  威儀行住故,經言「若有如是言:『如來若去』」如是等。

  名色觀破自在行住故,經言「須菩提!若復善家子善家女以所有三千大千世界中地塵」如是等。

不染行住中,

  說法不染故,經言「須菩提!若復菩薩以無量無數世界」如是等。

  流轉不染故,說偈言:「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,於諸有為法,應當如是觀。」

    此偈顯示四種有為相,

    所謂:自性相,著所住味相,隨順過失相,隨順出離相。

    於中,自性相者,

      共相見識,此相如星,應如是見。何以故?無智闇中有彼光故,有智明中無彼光故。

      人法我見如翳,應如是見。何以故?以取無義故。

      識如燈,應如是見。何以故?渴愛潤取緣故熾然。

    於中,著所住味相者,

      味著顛倒境界故。彼如幻,應如是見。何以故?以顛倒見故。

    於中,隨順過失相者,

      無常等隨順故。

        彼露譬喻者,顯示相體無有,以隨順無常故。

        彼泡譬喻者,顯示隨順苦體,以受如泡故。

        若有受皆是苦,故隨有應知:彼苦生故是苦苦,破滅故是壞苦,不相離故是行苦。

        復於第四禪及無色中,立不苦不樂受,以勝故。

    於中,隨順出離相者,

      隨順人法無我,以攀緣故得出離,故說無我以為出離也。

        隨順者,謂過去等行以夢等譬喻,顯示彼過去行,以所念處故如夢;

        現在者,不久時住故如電;

        未來者,彼麁惡種子似虛空引心出故如雲。

      如是知三世行轉生已,則通達無我,此顯示隨順出離相。

 

住處等,略為八種亦得滿足,  【行所住處】

  所謂:攝住處,波羅蜜淨住處,欲住處,離障礙住處,淨心住處,究竟住處,廣大住處,甚深住處。

  於中,

    攝住處者,謂發心。

    波羅蜜淨住處者,謂波羅蜜相應行。

    欲住處者,謂欲得色身、法身。

    離障礙住處者,謂餘十二種。

    淨心住處者,謂證道。

    究竟住處者,謂自此已上皆求佛地。

    廣大甚深住處者,通一切處。

 

  於初住處中,

      若說「菩薩應生如是心:『所有眾生』」如是等,此為廣大。

      若復說言「若菩薩眾生想轉」如是等,此為甚深。

  於第二住處中,

      若說「菩薩不住於事,應行布施」如是等,此為甚深。

      若復說言「彼所有福聚,不可量取」如是等,此為廣大。

  如是於餘住處中,

      廣大、甚深等隨所相應應知。

 

【四】

已說住處。何者對治

  彼如是相應行相行諸住處時,有二種對治應知,謂邪行共見正行

  此中,

    見者,謂分別也。

 

  於初住處中,

    若說「菩薩應生如是心:『所有眾生』」等,此是邪行對治,生如是心是菩薩邪行。

    若復說言「若菩薩眾生想轉」等,此為共見正行對治。

    此分別執,菩薩亦應斷,謂「我應滅度眾生」故。

 

  於第二住處中,

    若說「應行布施」,此為邪行對治,非無布施是菩薩邪行。

    若復說言「住於事」等,是共見正行對治。

    此分別執,菩薩亦應斷,謂「應行布施」故。

 

【五】

何者不失?謂離二邊。

云何二邊?謂增益邊、損減邊

    若於如言辭法中,分別執有自性,是增益邊

    若於法無我事中,而執為無,是損減邊

  於中,

    若說言「世尊!若福聚非聚」者,此增益邊,以無彼福聚分別自性故。

    若復說言「是故如來說福聚」,此損減邊,

        以彼雖不如言辭有自性,而有可說事,

        以如來說福聚故,此得顯示如是。

  「須菩提!佛法、佛法者,如來說非佛法」者,此增益邊。

  「是名佛法」者,此損減邊。

  於中,

    如來說非佛法者,顯示不共義。

    是名佛法者,顯示相應義。

      何者是相應

        若佛法如說有自性者,則如來不說佛法,

        以雖不說亦自知故,是故無有自性;

    為世諦故,如來說名佛法。

    如是,於一切處顯示不共及相應義應知。

  復次,

    佛法者,攝波羅蜜事及念處等菩提分應知。

    菩薩離此二邊故,於彼對治不復更失,故名不失。

 

【六】

何者

  此地有三種,謂信行地、淨心地、如來地。

  於中,

    十六住處顯示信行地,

    證道住處是淨心地,

    究竟住處是如來地。

 

【七】

云何立名

  名「金剛能斷」者,

  此名有二義相應應知,如說入正見行、入邪見行故。

    金剛者,細牢故。

      細者,智因故。

      牢者,不可壞故。

   能斷者,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,如金剛斷處而斷故,是名金剛能斷。

     又如畫金剛形,初後闊,中則狹。如是般若波羅蜜中,

         狹者,謂淨心地,

     初後闊者,謂信行地、如來地。

    此顯示不共義也。

 

彼五種義句,上上依止應知,彼等皆依止地故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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